来源:人民日报 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自4月1日起施行公共场所摄像头须设置显著提示标识(法治聚焦)编者按: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、角度和采集范围,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;细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、审查标准;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、承包经
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相关的规范和规定怎么更好地去落地执行?如何在满足公共安全需求的同时,更加保护好个人信息?《新闻1+1》连线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,带来分析解读。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?此次《条例》,严格限定了摄像头
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相关的规范和规定怎么更好地去落地执行?如何在满足公共安全需求的同时,更加保护好个人信息?《新闻1+1》连线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,带来分析解读。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?此次《条例》,严格限定了摄像头